产品介绍
产品亮点
【品质保证】扬州中旅自组发班,全程导游陪同服务,扬州起止,往返机场专车接送
【金牌司机】当地10年以上旅游线路驾驶经验司机,为您的旅途保驾护航;
【特色酒店】当地预备四星酒店+升级一晚满洲里套娃城堡酒店2-4号楼+1晚木刻楞
【特色美食】6大特色美食:烤全羊盛宴、铁锅炖、东北菜、锅包肉、手把肉、俄式家宴,体验舌尖上的呼伦
贝尔;
【草原活动享不断】
体验骑马-驰骋草原,时光成为身心疗愈的自然冥想
牧民家庭做客-穿上绚丽的蒙古袍,与可爱的小羊亲密互动,品尝奶制品
俄罗斯家庭体验游-穿俄罗斯服装拍照,品俄式下午茶
草原小火车-彩虹mini小火车,穿梭整片私人草场,赏独特风景
行军大帐-欣赏马头琴、蒙古长调等演绎,深度体验蒙古民俗文化
烤全羊-成吉思汗宫廷名宴,内蒙地方招牌特色
草原航拍 Vlog-集体航拍合影视频,留下草原的精美瞬间
【精选景点】打卡网红莫尔格勒河-打卡老舍笔下的 “天下第一曲水”,看草原上最灵动的河流曲线
额尔古纳湿地-探访亚洲第一湿地,看河流、湿地、草原交织的生态画卷
白桦林-仿佛走进童话世界,探访森林中的驯鹿
蒙兀室韦-多种地形全部覆盖,草原上的有氧圣地
186彩带河-小红书网红景点,宛如飘逸灵动的彩带一般
草原私属牧场-享受草原的慢时光,做一次生命中真正的蒙古人
细微处彰显服务:
服务一:贵宾哈达接机;
服务二:每人每天一瓶矿泉水;
服务三:干湿纸巾、防蚊液、医用急救箱、免洗洗手液等
费用说明
自费点
| 名称 |
服务标准 |
停留时间 |
参考价格 |
| 满洲里俄罗斯歌舞表演+西餐 |
298元-398元/人,座位不同价格不同 |
90分钟 |
¥ 298.00 |
| 越野车穿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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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分钟 |
¥ 298.00 |
|
|
60分钟 |
¥ 298.00 |
费用包含
1、交通:海拉尔往返团队机票(含税),当地空调旅游车,往返机场接送
2、门票: 行程表内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
景区门票:草原vlog/额尔古纳湿地/白桦林/蒙兀室韦/186彩带河/草原私属牧场
草原活动:俄罗斯族家庭体验游/骑马体验/草原小火车/行军大帐/牧民家访(含蒙古服饰拍照)
以上门票及体验活动费用已含,不去不退!!
3、用餐: 含5早5特色餐+1正餐(手把肉、铁锅炖、烤全羊、俄式家宴、锅包肉) 餐标30元/正(八菜一汤、十人一桌、不含酒水,如团队每桌不足人数 10 人菜量酌减)。
4、住宿:海拉尔两晚4钻酒店、额尔古纳3钻酒店,升级一晚满洲里套娃城堡酒店2-4号楼(如遇满房、被征用或特殊情况下,将调换成凯旋/福润兴/罗曼假日/国际饭店/维也纳/雅豪或同级别,望理解!)
室韦木刻楞(无星级标准,当地特色住宿)
5、导服:全程导游服务,当地导游讲解
6、保险: 旅行社责任险、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10万元/人,按保险公司相关条例执行。
费用不包含
1、自由活动期间车、餐、导游服务、及个人消费;
2、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,例如特种门票(缆车、小交通等);
3、客人因违约、自身过错、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;
4、因公共交通经营者(包括但不限于航空、铁路、航运客轮、城市公交地铁等经营者)延误或取消等意外事件或天气、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增加的额外费用。
5、单房差:750 元/人
其他说明
预订须知
1、行程出发前 1 天的下午,出团导游会电话提醒时间、地点、注意事项,请保持手机畅通。长线行程出发前1-3天会有对应的前台销售通知客人前来我公司拿出团通知书,告之出游细节;
2、出行期间请保管好个人的一切物品,出行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16 周岁以下无身份证者可携带户口本原件,出行前请务必检查自已证件的有效期,。
3、我公司赠送旅游意外险,如发生意外,请第一时间告之导游或旅行社,我们会协助救助,后续也会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理赔,但治疗费用需要游客先行垫付;如若行程结束后再告之行程内意外受伤,我公司及保险公司均不予受理。
4、70 周岁以上的年长者预订出游,须出示健康证明及直系亲属签字的年长者出游免责声明。
5、机票一经出票,均不改、不签,退票按规定执行,特价机票不能退票!
6、全程请务必系安全带,行程期间不要站立或离开座位,请重视安全问题
温馨提示
旅游补充约定
现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,双方在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旅行社按照旅游者要求,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与自费旅游项目达成一致,自愿达成本旅游补充约定。
一、购物说明:
1.为满足旅游者多样化需求,依据旅游者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,自愿、自主决定,安排有当地特色的购物场所,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。同时除本补充约定中的购物场所外,无其他购物店安排。
2.旅游者在本补充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,请旅游者自行认真选购,确保购物安全;非商品质量问题,旅行社不协助退换;如果因商品质量问题,旅行社协助退换,需在行程结束后七日内提出,申请退换时需提供购物发票、所退商品需包装齐全,且不会影响第二次销售(商品邮寄费用需旅游者自理)。
3.旅游者自行前往非本补充约定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4.为确保购物安排不影响旅游合同约定的原有行程,一旦遭遇不可抗力因素(天气、疫情、政府行为等),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安排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(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、交通堵塞、重大礼宾活动等),旅行社有权优先安排原有行程项目,如部分购物店因此无法安排的,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,旅游者应当予以谅解。
5.本次旅游合同中旅游者一方,如果是由旅游者代表签署的,根据《江苏省旅游合同示范文本》协议条款第六条的约定,该代表作为甲方有义务将本协议的信息及时、完整、准确地传达给其所代表的每一位旅游者。
二、自费说明:
1.自费旅游项目参加与否,由旅游者根据其个人意志,自愿、自主选择,旅行社绝不强制要求参加自费旅游项目。如旅游者不选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,则根据行程单的内容进行相应活动。
2.自费旅游项目价格已含自费旅游项目的门票(如有)、司导服务费、交通费等。儿童、老人等特殊人群与成人同价。
3.达到自费旅游项目要求的最低成行人数,且在时间、天气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,旅行社会予以组织。如未能达到自费旅游项目要求的最低成团人数时,旅行社无法组织的,所收款项会全额退还给旅游者。自费旅游项目须在保证正常游览行程的基础上进行安排,如条件不允许,则将不予安排。
4.如因报名参加人数不够最低成行人数而报名客人极力想参加时,旅行社及导游无法根据原自费旅游项目的价格安排,旅行社导游可以与报名客人重新沟通协商确定新的价格,并另行书面确认。
5.自费旅游项目一旦选择并付费后,如旅游者要求取消,导游将扣除已经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,将余款退还旅游者。
6.旅游者自行前往非旅行社组织的或非本补充约定中的自费旅游项目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三、旅行社已就购物场所和自费旅游项目的特色、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旅游者进行了全面的告知、提醒。旅游者自愿前往购物场所和自愿参加自费旅游项目,旅行社绝无强迫。旅游者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购物事宜和参加自费旅游项目,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、注意保留购物单据、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。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,对旅行社予以理解。旅游者同意《旅游补充约定》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
四、本补充约定不是任何一方提出并制定的格式条款,而是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一致的结果,同时得到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。
保险信息
1、本公司为参团游客全部赠送购买旅游意外险,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(含医疗保险)保额为10万人民币/人,保险公司详细条款若游客需要,可向我公司索取;相关保险赔付按投保保险公司规定执行。
2、本公司所投保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不可买多份增加理赔,游客若有多份需要,可自行购买其他相关意外保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