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介绍
产品亮点
1、扬州中旅独立自组,扬州火车站动车往返、我公司优秀专职导游全程贴心服务。
2、独家包含:所有必需乘坐的景交以及相对较累的索道和电梯:330元
大峡谷上行索道105元+小蛮腰电梯30元+大峡谷扶挮30元+古隆中20+三峡大瀑布20+
金狮洞10+三峡大坝35+屈原故里10+大峡谷地缆30+换乘车20+腾龙洞20=330元
3、非同寻常:精华打卡必不可少,大众经典也在其中,边走边玩,轻松旅行,收获好心情。
4、特色美食:全程6早10正餐,餐标30-40元/人
(升级5大特色餐:襄阳缠蹄、宜昌抬格子、神农架吊锅、恩施富硒宴、恩施摔碗酒)。
5、优质住宿:全程指定优质4钻酒店住,舒适入住迎接第二天美好旅程。
6、一价全含:全程仅一特产超市,无自费景点,无必消费用,轻轻松松一价畅游。
7、用车升级:全程当地升级2+1宽体客车,出行更安全,旅途更舒适
8、特别赠送:旅游包每人一只,旅游帽每人一顶,每人一份旅游意外伤害险。
产品介绍

费用说明
购物点
名称 |
服务标准 |
停留时间 |
参考价格 |
全程仅当地扶贫助农综合土特产超市 |
恩施富硒土特产品等,自愿非强制 |
0分钟 |
¥ 0.00 |
费用包含
1、交通:扬州-武汉,宜昌-扬州往返动车,当地2+1空调旅游大巴,往返机场专车接送。
2、门票:行程含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,
温馨提示:本产品销售价格已享受门票优惠政策,不再重复享受老年或特殊证件优惠退费(如学生证、教师证、军官证、老年证、残疾证等证件)
3、用餐:全程6早餐10正餐,正餐30-40元/人(包含5大特色餐:襄阳缠蹄、宜昌抬格子、神农架吊锅、恩施富硒宴、恩施摔碗酒)
4、住宿:全程精选优4钻酒店住宿(单房差:600元)
5、导服:全程我公司优秀全陪全程贴心服务,当地地接导游讲解服务
6、保险:旅行社责任险、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,按保险公司相关条例执行。
景区交通(必须产生):古隆中20+三峡大瀑布20+金狮洞10+三峡大坝35+屈原故里10+大峡谷地缆30+换乘车20+腾龙洞20=165元/人
景区交通(无需要可退费):大峡谷上行索道105元+小蛮腰电梯30元+大峡谷扶挮30元=165元
以上景交合计:330元
费用不包含
1、自由活动期间车、餐、导游服务、及个人消费;
2、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,例如特种门票(缆车、小交通等);
3、客人因违约、自身过错、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;
4、因公共交通经营者(包括但不限于航空、铁路、航运客轮、城市公交地铁等经营者)延误或取消等意外事件或天气、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增加的额外费用。
其他说明
预订须知
注意事项:
1、行程出发前 1 天的下午,出团导游会电话提醒时间、地点、注意事项,请保持手机畅通。长线行程出发前1-3天会有对应的前台销售通知客人前来我公司拿出团通知书,告之出游细节;
2、出行期间请保管好个人的一切物品,出行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16 周岁以下无身份证者可携带户口本原件,出行前请务必检查自已证件的有效期,。
3、我公司赠送旅游意外险,如发生意外,请第一时间告之导游或旅行社,我们会协助救助,后续也会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理赔,但治疗费用需要游客先行垫付;如若行程结束后再告之行程内意外受伤,我公司及保险公司均不予受理。
4、70 周岁以上的年长者预订出游,须出示健康证明及直系亲属签字的年长者出游免责声明。
5、机票一经出票,均不改、不签,退票按规定执行,特价机票不能退票!
6、全程请务必系安全带,行程期间不要站立或离开座位,请重视安全问题!
旅游补充约定
现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,双方在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旅行社按照旅游者要求,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与自费旅游项目达成一致,自愿达成本旅游补充约定。
一、购物说明:
1.为满足旅游者多样化需求,依据旅游者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,自愿、自主决定,安排有当地特色的购物场所,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。同时除本补充约定中的购物场所外,无其他购物店安排。
2.旅游者在本补充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,请旅游者自行认真选购,确保购物安全;非商品质量问题,旅行社不协助退换;如果因商品质量问题,旅行社协助退换,需在行程结束后七日内提出,申请退换时需提供购物发票、所退商品需包装齐全,且不会影响第二次销售(商品邮寄费用需旅游者自理)。
3.旅游者自行前往非本补充约定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4.为确保购物安排不影响旅游合同约定的原有行程,一旦遭遇不可抗力因素(天气、疫情、政府行为等),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安排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(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、交通堵塞、重大礼宾活动等),旅行社有权优先安排原有行程项目,如部分购物店因此无法安排的,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,旅游者应当予以谅解。
5.本次旅游合同中旅游者一方,如果是由旅游者代表签署的,根据《江苏省旅游合同示范文本》协议条款第六条的约定,该代表作为甲方有义务将本协议的信息及时、完整、准确地传达给其所代表的每一位旅游者。
二、自费说明:
1.自费旅游项目参加与否,由旅游者根据其个人意志,自愿、自主选择,旅行社绝不强制要求参加自费旅游项目。如旅游者不选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,则根据行程单的内容进行相应活动。
2.自费旅游项目价格已含自费旅游项目的门票(如有)、司导服务费、交通费等。儿童、老人等特殊人群与成人同价。
3.达到自费旅游项目要求的最低成行人数,且在时间、天气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,旅行社会予以组织。如未能达到自费旅游项目要求的最低成团人数时,旅行社无法组织的,所收款项会全额退还给旅游者。自费旅游项目须在保证正常游览行程的基础上进行安排,如条件不允许,则将不予安排。
4.如因报名参加人数不够最低成行人数而报名客人极力想参加时,旅行社及导游无法根据原自费旅游项目的价格安排,旅行社导游可以与报名客人重新沟通协商确定新的价格,并另行书面确认。
5.自费旅游项目一旦选择并付费后,如旅游者要求取消,导游将扣除已经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,将余款退还旅游者。
6.旅游者自行前往非旅行社组织的或非本补充约定中的自费旅游项目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三、旅行社已就购物场所和自费旅游项目的特色、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旅游者进行了全面的告知、提醒。旅游者自愿前往购物场所和自愿参加自费旅游项目,旅行社绝无强迫。旅游者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购物事宜和参加自费旅游项目,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、注意保留购物单据、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。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,对旅行社予以理解。旅游者同意《旅游补充约定》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
四、本补充约定不是任何一方提出并制定的格式条款,而是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一致的结果,同时得到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。
保险信息
意外保险说明:
1、本公司已经为参团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,由于篇幅所限,详细执行条款未附在此,若游客需要,可向我公司索取。
2、该保险理赔不可用多买份额增加理赔,建议游客若有其他需要,可自行购买其他旅游意外保险。
3、保险赔付比例:被保险人年龄为0岁(含)-75岁(含)的,保额100%;76岁(含)-85岁(含),保额为50%;86岁以上(含),保额为30%。”
4、如有需走保险的案例,必须在发生意外当天报备我公司,我司协助您及时跟保险公司报案,返程后再报案无效。报销金额以保险公司实际报销费用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