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介绍
产品亮点
★行程特色★
【一价全含、纯玩、0购物店,0自费景点,不去集散中心】
大牌景点全上线,独家赠送:石林电瓶车+蓝月谷电瓶车+三塔电瓶车;
【极致保障,无忧畅玩】
特别升级:【动车】丽江直达昆明,节约路途拉车时间,减少舟车劳顿,无忧畅玩!
我们为每一位游客购买云南旅游组合保险,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、多重安全保障,让您出行无忧。
【餐饮安排】
云南美食,拥有一种藏在山水间的原味,就地取材,却不同食法。
全程安排:5早6正餐,餐标40元/人起(早餐酒店自助,正餐含特色餐)
【品质住宿】
精选网评优质4钻酒店,升级一晚5钻酒店,蓄养精力迎接第二天精彩的行程。
【三大5A级景区】
【石林风景区】在片片怪石中穿梭,了解喀斯特地貌的形成,那一刻你自会明白,大自然是最好的建筑师。。。
【玉龙雪山】饱览姿态万千的雪域风光,抒发一览众山小的凌云壮志,在此处,最适宜许下最虔诚的愿望。。。
【丽江古城】慵懒的纳西情韵古镇,流水、小桥、人家,宛若秀丽的江南,独自沉沦在那份自在与悠然之中。。。
【大理精华景点】
【大理理想邦】(含旅拍)抖音最火的蓝色的浪漫、白色的纯净,交织成最闲适的大理,
【洱海摆渡船】登上南诏皇家海上后花园—【南诏风情岛】
【大理古城】在南诏古国历史的缩影中,历史沉淀下来的古城里,悠然而入,偷得浮生几日闲。。。
【崇圣寺三塔】世界文化遗产,大理“文献名邦”的象征
【丽江深度体验】
【蓝月谷】水是蓝色的,山谷呈月牙形,宛如一轮蓝月镶嵌在玉龙雪山脚下,呈现出一幅山中碧水蓝天的景象。。。
【玉龙雪山索道】我国海拨最高的旅游客运索道之一,乘索道登临雪峰,犹如置身险秀奇美的冰川博物馆。。。
【丽水金沙】择取丽江各民族最具代表性的文化意象,全方位地展现丽江独特而博大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。
费用说明
费用包含
1、交通: 往返飞机经济舱、当地正规合法的空调旅游车辆,往返机场专车接送。
2、门票: 含景点首道大门票(含石林电瓶车+蓝月谷电瓶车+三塔电瓶车)。
(门票为打包价,所以各类证件或老年人,无门票优惠可退,请理解)
3、用餐: 5早6正,餐标40元/人起(早餐酒店用,正餐含多顿特色餐)。
4、住宿: 全程优选网评四钻酒店+昆明赠送一晚五钻酒店标准间,单房差:600元。
5、导服: 全陪导游陪同服务,地接导游讲解服务。
6、保险: 旅行社责任险、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10万元/人,按保险公司相关条例执行。
费用不包含
1、自由活动期间车、餐、导游服务、及个人消费;
2、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,例如特种门票(缆车、小交通等);
3、客人因违约、自身过错、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;
4、因公共交通经营者(包括但不限于航空、铁路、航运客轮、城市公交地铁等经营者)延误或取消等意外事件或天气、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增加的额外费用。
其他说明
预订须知
注意事项:
1、行程出发前 1 天的下午,出团导游会电话提醒时间、地点、注意事项,请保持手机畅通。长线行程出发前1-3天会有对应的前台销售通知客人前来我公司拿出团通知书,告之出游细节;
2、出行期间请保管好个人的一切物品,出行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16 周岁以下无身份证者可携带户口本原件,出行前请务必检查自已证件的有效期,。
3、我公司赠送旅游意外险,如发生意外,请第一时间告之导游或旅行社,我们会协助救助,后续也会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理赔,但治疗费用需要游客先行垫付;如若行程结束后再告之行程内意外受伤,我公司及保险公司均不予受理。
4、70 周岁以上的年长者预订出游,须出示健康证明及直系亲属签字的年长者出游免责声明。
5、机票一经出票,均不改、不签,退票按规定执行,特价机票不能退票!
6、全程请务必系安全带,行程期间不要站立或离开座位,请重视安全问题
旅游补充约定
现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,双方在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旅行社按照旅游者要求,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与自费旅游项目达成一致,自愿达成本旅游补充约定。
一、购物说明:
1.为满足旅游者多样化需求,依据旅游者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,自愿、自主决定,安排有当地特色的购物场所,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。同时除本补充约定中的购物场所外,无其他购物店安排。
2.旅游者在本补充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,请旅游者自行认真选购,确保购物安全;非商品质量问题,旅行社不协助退换;如果因商品质量问题,旅行社协助退换,需在行程结束后七日内提出,申请退换时需提供购物发票、所退商品需包装齐全,且不会影响第二次销售(商品邮寄费用需旅游者自理)。
3.旅游者自行前往非本补充约定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4.为确保购物安排不影响旅游合同约定的原有行程,一旦遭遇不可抗力因素(天气、疫情、政府行为等),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安排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(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、交通堵塞、重大礼宾活动等),旅行社有权优先安排原有行程项目,如部分购物店因此无法安排的,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,旅游者应当予以谅解。
5.本次旅游合同中旅游者一方,如果是由旅游者代表签署的,根据《江苏省旅游合同示范文本》协议条款第六条的约定,该代表作为甲方有义务将本协议的信息及时、完整、准确地传达给其所代表的每一位旅游者。
二、自费说明:
1.自费旅游项目参加与否,由旅游者根据其个人意志,自愿、自主选择,旅行社绝不强制要求参加自费旅游项目。如旅游者不选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,则根据行程单的内容进行相应活动。
2.自费旅游项目价格已含自费旅游项目的门票(如有)、司导服务费、交通费等。儿童、老人等特殊人群与成人同价。
3.达到自费旅游项目要求的最低成行人数,且在时间、天气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,旅行社会予以组织。如未能达到自费旅游项目要求的最低成团人数时,旅行社无法组织的,所收款项会全额退还给旅游者。自费旅游项目须在保证正常游览行程的基础上进行安排,如条件不允许,则将不予安排。
4.如因报名参加人数不够最低成行人数而报名客人极力想参加时,旅行社及导游无法根据原自费旅游项目的价格安排,旅行社导游可以与报名客人重新沟通协商确定新的价格,并另行书面确认。
5.自费旅游项目一旦选择并付费后,如旅游者要求取消,导游将扣除已经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,将余款退还旅游者。
6.旅游者自行前往非旅行社组织的或非本补充约定中的自费旅游项目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三、旅行社已就购物场所和自费旅游项目的特色、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旅游者进行了全面的告知、提醒。旅游者自愿前往购物场所和自愿参加自费旅游项目,旅行社绝无强迫。旅游者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购物事宜和参加自费旅游项目,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、注意保留购物单据、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。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,对旅行社予以理解。旅游者同意《旅游补充约定》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
四、本补充约定不是任何一方提出并制定的格式条款,而是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一致的结果,同时得到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。
保险信息
意外保险说明:
1、本公司已经为参团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,由于篇幅所限,详细执行条款未附在此,若游客需要,可向我公司索取。
2、该保险理赔不可用多买份额增加理赔,建议游客若有其他需要,可自行购买其他旅游意外保险。
3、保险赔付比例:被保险人年龄为0岁(含)-75岁(含)的,保额100%;76岁(含)-85岁(含),保额为50%;86岁以上(含),保额为30%。”
4、如有需走保险的案例,必须在发生意外当天报备我公司,我司协助您及时跟保险公司报案,返程后再报案无效。报销金额以保险公司实际报销费用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