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介绍
产品介绍
★ 飞机往返西安,扬州市区起止,全程导游陪同服务,贴心放心!
★ 全程无购物,无必消费用,无必消自费景点!真正的品质旅游!
★ 全程升级网评四钻酒店住宿,睡得好才能玩得尽兴!
★ 逛吃货天堂——回民小吃一条街,体验舌尖上的西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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爆你的朋友圈,你就是最潮一枚!
★ 游览【西安博物院】、【小雁塔景区】,看千年长安历史
★ 游览【壶口瀑布】母亲河黄河,“感受天下黄河一壶收”的壮观景象
★ 亲自走进革命圣地——【延安】,感受老一辈革命家在战胜年代的艰苦朴素生活
★ 畅游关中美景,自由品尝特色小吃。
费用说明
自费点
| 名称 |
服务标准 |
停留时间 |
参考价格 |
| 《驼铃传奇》会跑的大型实景演艺 |
会跑的大型实景演艺 |
70分钟 |
¥ 298.00 |
| 《复活的军团》 |
中国首部实景沉浸式战争史实 |
70分钟 |
¥ 238.00 |
费用包含
1、交通: 往返飞机,当地空调旅游车,往返机场专车接送
2、门票: 所列景点首道门票(含兵马俑耳麦、西安博物院耳麦)
3、用餐: 六正四早(正餐30元/人顿)
4、住宿: 网评四钻酒店双人标准间
5、导服: 全程导游服务,当地导游讲解
6、保险:旅行社责任险、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,按保险公司相关条例执行。
费用不包含
1、自由活动期间车、餐、导游服务、及个人消费;
2、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,例如特种门票(缆车、小交通等);
3、客人因违约、自身过错、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;
4、因公共交通经营者(包括但不限于航空、铁路、航运客轮、城市公交地铁等经营者)延误或取消等意外事件或天气、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增加的额外费用。
其他说明
预订须知
1、行程出发前 1 天的下午,出团导游会电话提醒时间、地点、注意事项,请保持手机畅通。长线行程出发前1-3天会有对应的前台销售通知客人前来我公司拿出团通知书,告之出游细节;
2、出行期间请保管好个人的一切物品,出行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16 周岁以下无身份证者可携带户口本原件,出行前请务必检查自已证件的有效期,。
3、我公司赠送旅游意外险,如发生意外,请第一时间告之导游或旅行社,我们会协助救助,后续也会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理赔,但治疗费用需要游客先行垫付;如若行程结束后再告之行程内意外受伤,我公司及保险公司均不予受理。
4、70 周岁以上的年长者预订出游,须出示健康证明及直系亲属签字的年长者出游免责声明。
5、机票一经出票,均不改、不签,退票按规定执行,特价机票不能退票!
6、全程请务必系安全带,行程期间不要站立或离开座位,请重视安全问题
旅游补充约定
现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,双方在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旅行社按照旅游者要求,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与自费旅游项目达成一致,自愿达成本旅游补充约定。
一、购物说明:
1.为满足旅游者多样化需求,依据旅游者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,自愿、自主决定,安排有当地特色的购物场所,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。同时除本补充约定中的购物场所外,无其他购物店安排。
2.旅游者在本补充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,请旅游者自行认真选购,确保购物安全;非商品质量问题,旅行社不协助退换;如果因商品质量问题,旅行社协助退换,需在行程结束后七日内提出,申请退换时需提供购物发票、所退商品需包装齐全,且不会影响第二次销售(商品邮寄费用需旅游者自理)。
3.旅游者自行前往非本补充约定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4.为确保购物安排不影响旅游合同约定的原有行程,一旦遭遇不可抗力因素(天气、疫情、政府行为等),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安排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(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、交通堵塞、重大礼宾活动等),旅行社有权优先安排原有行程项目,如部分购物店因此无法安排的,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,旅游者应当予以谅解。
5.本次旅游合同中旅游者一方,如果是由旅游者代表签署的,根据《江苏省旅游合同示范文本》协议条款第六条的约定,该代表作为甲方有义务将本协议的信息及时、完整、准确地传达给其所代表的每一位旅游者。
二、自费说明:
1.自费旅游项目参加与否,由旅游者根据其个人意志,自愿、自主选择,旅行社绝不强制要求参加自费旅游项目。如旅游者不选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,则根据行程单的内容进行相应活动。
2.自费旅游项目价格已含自费旅游项目的门票(如有)、司导服务费、交通费等。儿童、老人等特殊人群与成人同价。
3.达到自费旅游项目要求的最低成行人数,且在时间、天气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,旅行社会予以组织。如未能达到自费旅游项目要求的最低成团人数时,旅行社无法组织的,所收款项会全额退还给旅游者。自费旅游项目须在保证正常游览行程的基础上进行安排,如条件不允许,则将不予安排。
4.如因报名参加人数不够最低成行人数而报名客人极力想参加时,旅行社及导游无法根据原自费旅游项目的价格安排,旅行社导游可以与报名客人重新沟通协商确定新的价格,并另行书面确认。
5.自费旅游项目一旦选择并付费后,如旅游者要求取消,导游将扣除已经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,将余款退还旅游者。
6.旅游者自行前往非旅行社组织的或非本补充约定中的自费旅游项目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三、旅行社已就购物场所和自费旅游项目的特色、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旅游者进行了全面的告知、提醒。旅游者自愿前往购物场所和自愿参加自费旅游项目,旅行社绝无强迫。旅游者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购物事宜和参加自费旅游项目,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、注意保留购物单据、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。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,对旅行社予以理解。旅游者同意《旅游补充约定》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
四、本补充约定不是任何一方提出并制定的格式条款,而是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一致的结果,同时得到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。
保险信息
1、本公司已经为参团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,由于篇幅所限,详细执行条款未附在此,若游客需要,可向我公司索取。
2、该保险理赔不可用多买份额增加理赔,建议游客若有其他需要,可自行购买其他旅游意外保险。
3、保险赔付比例:被保险人年龄为0岁(含)-75岁(含)的,保额100%;76岁(含)-85岁(含),保额为50%;86岁以上(含),保额为30%。”
4、如有需走保险的案例,必须在发生意外当天报备我公司,我司协助您及时跟保险公司报案,返程后再报案无效。报销金额以保险公司实际报销费用为准。